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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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3-29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年度财务报销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受理旧纳人税识别号发票。2018开始已启用新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41626834Y

    二、请各位老师及时整理票据(含科研经费票据)并提交计划财务处报销,51日后不再受理2018年度票据。

    三、我校中国农业银行银行账户于2019115日起正式启用,最新银行开票信息已于20191月在各信息平台对外发布通知。详见附件。各单位已用旧信息开具的发票,须在51日前报销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四、差旅费发票报销重要事项。

    我处在201811月《关于启用自助报销投递和调整两校区对公服务时间的通知》针对有关报销注意事项予以明确,现重申如下。

    1)住宿费发票除填列完整开票信息外,需开具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右下角备注栏注明几人几天。 51日起,不再报销不规范的住宿发票,仅作报销凭据。

    2)一张报销单中有多人出差并使用多张公务卡的,须注明出差补助计入相应公务卡号,未标记的,视同默认补助计入排序第一的公务卡中。

    3)出差人含本校在读学生的,如需给予学生出差补助,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差旅审批单上单独注明,未注明的视同不给予学生出差补助。

    4)差旅审批单应为事前审批,审批人签署时间不能在出差时间之后。从事业预算经费报销中层干部正职人员差旅费需要分管校领导签批差旅审批单。

    5)省内自驾车出差需附路桥费、加油票据、城市间交通费(高铁、城铁、汽车)网上查询截图。

附件: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41626834Y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

      电话:027-879920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化工学院支行

       银行清算行号:103521003986

      账号:17039801040007128

                        计划财务处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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