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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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网上报账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9-14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全校各单位和全校师生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财务服务,计划财务处于201610月启动了网上报账试点工作,经过试运行期间的不断升级和功能调试,现“网上报账系统”已至臻完善,具备全面运行条件。经研究,计划财务处将于本月起全面推行“网上报账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网报”的经费类型

1.全校所有纵向科研项目全部纳入网上报账,以“网报”为主,现场报账为辅;

2.已纳入网上报账试点的事业经费全面推行网上报账,不再受理现场报账(特殊事项除外);

3.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暂不纳入网上报账,以“代理记账”为主,现场报账为辅。

二、运行时间

2017918日起施行,计财处不再受理事业经费现场报账。

三、网上报账基本流程

网上报销指南详见计划财务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http://jhcwc.wit.edu.cn/course/column.asp?pid=2&cid=24&page=2

1.登陆计划财务处“网上自助报账系统”;

2.进行项目授权;

3.按照“日常报销”、“差旅费报销”和“借款”三类填列报销事项,并确认支付方式;

4.提交报销事项,并打印报销单(A4页面,无需裁剪);

5.办理审批手续:

①经费负责人、报销人等在报销单上签字;

②发票背后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③火车票、机票证明人签字即可;两人以上同行,可互为证明人;

④路桥票、的士票、电子发票鱼鳞状粘贴,可齐缝签经手人、证明人。

6.连同粘贴好的发票一并交计划财务处网上自助报账窗口受理;

7.会计人员预审、收单后,经办人即可离开现场。预审不合格的退回补办有关手续后再次递交。

8.财务人员进行核算、结算处理完结后,支付到账。经费审批人收到计划财务处短信平台信息并核对。

四、相关要求

1.实行网上报账后,有关财务报销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变。所有报销业务报销人需按支出类别将报销原始凭证进行归类粘贴,报销人需事先通过网络逐张查询发票真伪并打印查询页面,一并粘贴在报账单上,如未对发票真伪进行验证审核的,或有意提供虚假发票报销的,一经发现,报销款项全部退回,并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报销人在向会计核算科送交报销单据前,应按审批程序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

2.全面推行网上报账以后,特殊事项现场报账按原报账规定执行,继续试行网上预约叫号服务。

3.为提高网上报账的成功率,请各单位(部门)经费审批人、经手人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报销业务的审批手续到位、要件齐全。

4.武昌校区各单位根据经费类型同步执行,相关报销单据每周三送武昌校区办公楼3楼审核收单,其他时间请送流芳校区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运行期间如有疑问,请向计划财务处咨询和反馈。

系统联系人:方州闽81340139

报销联系人:文思 81340213

                               计划财务处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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