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学校开展了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和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前期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发[2013]13号)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办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重申以下有关规定:
一、必须严格接待程序。接待程序务必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严格接待审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必须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二是必须严格接待标准。学校公务接待一般在校内用餐,接待用餐应当以家常菜为主,不得安排国家严令禁止的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更不得到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接待。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三是必须严格接待范围。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四是必须严格清单制度。经审批同意的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公务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
二、必须严格报销程序。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资金支付金额为500元以上的必须以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接待费报销凭证必须“五单”齐全,即接待公函、付款方为武汉工程大学的财务票据、《武汉工程大学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武汉工程大学公务接待清单》和点菜单。接待费资金支付金额为500元以上的还必须提供公务卡刷卡消费POS机凭条(或对公转账回执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即“六单”齐全)。
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2015年9月30日后发生的公务接待,报销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学校办公室正在抓紧修订我校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完善相关表格。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纪委、监察审计处将严肃追究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纪委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