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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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报销事务限时办结承诺的说明

来源: 日期:2015-10-26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深化计划财务处四项服务(两校区同步服务、单项预约服务、对口联络服务、巡视咨询服务),现就报销事务做出如下承诺:

一、六项承诺

1.一次性告知。对于到报账大厅办理报销业务的教师,承诺对于所办业务的须知,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于需要提供的要件、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需要注意的事项,接待会计有责任、有义务一次性解释清晰、完整。

2.两次办结上限。对于一般报销业务,因报销经手人对于业务不了解所造成的审批不到位、需要提供的要件不全的,在解释说明清楚的前提下,第二次到报账大厅办理,承诺现场办结。如按要求仍然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视情况而定,由会计核算负责人协商处理。

3.三天到账承诺。计划财务处联合中国银行在报账大厅设立 “银行业务专员”,专人负责支付回单的处理,一般支付事项承诺3个工作日内到账,受到国库监控的特殊支付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4.特殊业务四天办结。涉及人员工资、基建维修报销、一卡通转账、水电费结算、奖助学金发放等单项复杂的业务,承诺从收到完整的材料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5.每日50号下限。因年底报销业务需求量大幅增加,计划财务处通过人员调配,抽调后台会计充实到前台报账大厅服务。承诺在对外报账时间内,每天办理报销业务不少于50个号(周四减半)。如因单笔业务量大,造成上班时间无法办结的,自行增加工作时间加班处理完结。

6.单一业务免叫号。对于单一的人员经费发放、单一借款、内部转账等业务,实行免取号服务,在会计核算科设置绿色通道,直接交由1号窗口会计接收处理。科研分成原则上周三到会计核算科直接免取号现场办理,其他时间直接交1号窗口会计接收。

二、其他说明:

1.为保证报销业务的畅通,请全校各单位领导、具体经办人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报销业务的审批手续到位、要件齐全。请密切留意网站通知和近期发放的各类宣传单页。

2.请报销经手人在办理报销前,务必按照要求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或各省税务网站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并打印查询页面,作为报销时的凭证之一。报账会计将不再协助报账人现场逐张审核发票真伪。如未对发票真伪进行审核的,或有意提供虚假发票报销的,一经发现,报销款项全部退回,并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3. 每周三武昌校区报销统一采取网上预约取号,按照网上预约叫号的程序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取号,不再安排现场取号,报销顺序根据现场语音叫号进行。由于武昌校区没有网上取号现场补打的设备,请预约成功的老师自行打印取号单,或将预约成功界面拍照留存作为取号依据。

4.为规范报销秩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请没有报销需求的教师不要在网上取号,凡是取号的请一定前往现场办理,并按照叫号顺序进行,不得插队办理。如多次取号但不办理业务的,将被系统记录,并在一定时间段录入黑名单,不再允许网上取号。

5.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资金安全,报销人原则上应为事项的经手人。学校预算经费须由老师办理,研究生只允许办理导师的科研经费。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的结项报销按照计财处与相关部门协商的方案,学院汇总集中预约办理。

6. 根据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学校预算执行到位,计划财务处在年终将以事业经费报销为主。请报销科研经费的老师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错峰安排报销事宜,尽量不集中在年终集中报销。

以上规定自20151026日起执行,现场将设置岗位公示牌,欢迎全校师生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监督投诉电话: 8134013681340112

计划财务处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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