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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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4-15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5]91)要求,现将学校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项目范围及评价方式

1.2014年省财政批复学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共计32项全部纳入学校自评范围,其中2014年高校和中职资助专项等共9项已明确纳入省级财政部门评价范围。

2.2014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全部采取学校各项目组织单位自行评价。自评的程序及要求参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1.请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科技处、教务处、总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外事处、计划财务处等)按文件要求做好自评,将各项目自评报告(鄂财函[2015]91号附件3)和有关附表(鄂财函[2015]91号附件5)201455日之前报计划财务处。

2.为做好本项工作,计划财务处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口联系各项目负责部门和各部门预算编制联系人(见附件2)。为方便工作,请相关人员加工作QQ群(绩效预算群号:245807659)。

3.计划财务处根据工作经验收集整理了有关参考资料,供有关单位参考。请各单位预算编制联系人与计划财务处联系索取。

工作联系人:胡进锋 81340139

附件:

1、《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5]91)

2201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表

3201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文本

4、参考资料(电子版)

计划财务处

20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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