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计财处工作安排,为确保2015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请各单位对未核销的借款(含科研借款)进行清理,督促经办人及时到计财处办理核销业务,尤其是往年借款没有核销的更应从速办理,请各单位负责人对暂付款的核销引起高度重视,计财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规定。
同时,为了加强对收据、发票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收付资金的安全,请各单位对暂借票据进行清理,借出票据后应及时催收款项,尽快到计财处办理款项入账手续。对于借票过多,款项催收不及时单位,我处将根据校财【2009】11号文件精神,视具体情况不再办理借票手续。
各单位的借款明细可通过校园网进行查询(登录计财处主页→财务查询)。
计划财务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