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网站首页  -  公示公开  -  信息公开

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日期:2019-05-30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学校简介

  (二)主要职责

  (三)机构设置

  二、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部分名词解释

  四、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一、部门概况

  (一)学校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校”。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 2018年入围湖北省“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截止目前,学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1789人,其中研究生3339人(全日制研究生2911人),普通本科生18878人,留学生25人。

  (二)主要职责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社会职能。

  1.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以继续教育和其他教育为补充,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水平。

  2.学校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宽广,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学校学科以化工及其相关学科为主导,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门类,并按照“突出优势学科、加强交叉学科、鼓励新兴学科、实现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一主四群”学科运行体制,建立学科专业预警机制,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4.学校积极推进学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教学需要,自主制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学校制定学位管理办法,对完成学历教育修业年限、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6.学校按照“基础研究上水平,应用研究上规模,产业开发见效益”的科技产业发展方针,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凝练研究方向,搭建研究平台,汇聚科研队伍,推动学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7.学校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化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方向,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8.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9.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密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

  (三)机构设置

  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部)、9个党群部门、19个行政部门、3个直属单位。具体如下:

  1.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土木工程与建设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商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2.党群部门: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保密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武装部)、校工会、校团委。

  3.行政部门:校长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监察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处、招标采购处、资产经营与产业管理处、校友工作处。

  4.直属单位: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研究设计院。

  二、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入总计78583.14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7607.09万元,具体包含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315.57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5590万元,科研事业收入3000万元,其他收入3320万元,动用事业基金4674.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12683.17万元。本年收入较2018年预算减少980.3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9315.5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2323.56万元,包括中央转移支付拨款增长758万元,省级财政拨款减少164.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增长1404.6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增长325.6万元;

  (2)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559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589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费住宿费等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应于每年年终应缴尽缴,2019年学校将不再有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收入存量上缴,25590万元为2019年当年预计收取数。

  (3)科研事业收入300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为学校正在推行横向科研经费代理记账管理,2019年所有横向科研项目转到代理记账公司管理,横向科研收入将不再列入学校收入;

  (4)其他收入332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14.92万元。

  2.预算支出总计78583.14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7607.09万元,具体包含基本支出51713.17万元和项目支出26869.9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1713.1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5108.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04.38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预算增长5087.54万元,主要原因为学校原工大集团(后勤集团)撤销,原工大集团职工工资福利发放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及公用经费支出中维修费的增长;

  (2)项目支出26869.97万元,具体包括学生资助工作专项5820.03万元,“双一流”建设发展专项3221.17万元,还本付息专项1145.6万元,科研课题项目经费3000万元,不可预见费100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12683.17万元。项目支出较2018年预算增长2519.5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的增长。

  预算支出总计中含财政拨款支出41998.7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3329.97万元和项目支出18668.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学校的公用经费,2019年学校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6604.38万元,包括办公费100万元、水电费1860万元、邮电费10.56万元、物业管理费649.93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4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73万元、差旅费60.63万元、维修(护)费1340万元、会议费37.6万元、培训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37.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97.8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福利费85万元、印刷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费60万元、其他费用1878.64万元。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长1512.05万元,主要原因为:1.学校两校区部分道路、实验室、教学楼等年久失修,以前年度维修(护)费预算仅安排当年维修项目,未将临时新增维修项目纳入当年预算。2019年除当年维修项目外,学校还将以前年度临时新增维修项目纳入当年预算;2.因学校学生人数增多,现有学生宿舍规模无法容纳所有学生。2018年学校与金融港青年公寓签订合同,学校将继续租用部分青年公寓宿舍供学生住宿,因此2019年起学校每年将支付青年公寓相关住宿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学校政府采购预算1879.43万元,具体包括学科设备、科研设备等新增资产购置1163.5万元,两校区绿化卫生维护以及物业管理费649.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6万元,打印复印等印刷业务30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学校“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1.7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9.2万元,预算总数与各项分类预算均与上年一致),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37.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9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73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减少12.83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近两年实际支出情况作出相应调减。

  2.因公出国(境)费较2018年增长18.6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将拓展师生国际交流渠道,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海外研学机会。主动加强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主动与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海外合作关系。2019年学校将成立武汉工程大学朴茨茅斯学院,学校将会派遣更多师生出国开展国际交流。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减少5.77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学校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而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学校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房屋面积55.4万平方米。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学校将“双一流”建设发展专项列为重点项目管理,“双一流”设发展专项共安排预算3221.17万元,主要为加快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学校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教函[2018]1号),学校将“双一流”建设发展统筹划分为高校质量工程、学科及平台建设、高校思政专项、国际交流经费等,具体包括:

  1.高校质量工程专项包括“有关人才计划”计划、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试点学院改革项目、优秀大学生游学计划、大学生体育艺术活动专项、实习实践经费、招生就业专项经费等8个项目;

  2.学科及平台建设专项包括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高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等3个项目;

  3.思政专项经费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建设、辅导员奖励等3个项目;

  4.高校国际交流经费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高校青年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外籍教师经费等4个项目。

  “双一流”建设发展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双一流”建设发展专项项目绩效目标.pdf

  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学校取得的事业收入分为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

  四、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武汉工程大学 【后台管理】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站访问次数统计:46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