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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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自助报销投递和调整两校区对公服务时间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11-19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服务,计划财务处在网上自助报销基础上,在武昌、流芳校区财务办公场所设置了“财务报销自助投递机”,接受自助报销投递,实现7×24不见面报销服务。同时为了增加有效工作时间,集中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就两校区对公服务时间做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助投递服务

    1.投递机设置地点

    试用期共设置2个投递机,武昌、流芳校区各1个,今后根据试用情况调整和增加设置的点位。具体分布为:

    武昌校区:行政楼三楼走廊内;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二楼计划财务处办公区走廊内。

    2.启用时间

    两校区自助投递机从2018年11月19日起试用。

    计划财务处每天下午4:00开箱取单,武昌校区开箱后由工作人员第二天上午送达流芳校区进行集中处理。

    3.投递机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网上自助报账:日常业务开支报销、差旅费报销、借款。

    网上申报→打印单据→签字审批→连同原始票据装袋(投递机提供报账专用袋)→投递。  

    二、对公服务调整

    武昌校区:自自助投递机启用后,除每周三报销住院费外,武昌校区不再办理对公报销业务。武昌校区师生如有紧急业务需要(住院借款、借款),请自行选择到流芳校区报账大厅现场办理,非紧要业务,通过自助投递方式进行。武昌校区投递机仅接收受理在武昌校区办公的各单位报销事项。

    流芳校区:每周三正常对外服务。其他时间对公服务事项不变。

    三、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单前,请认真检查和确认报销的财务票据及相关附件资料是否准备齐全,必要的签字审批手续(经费负责人、经办人、证明人)是否完备等,是否复印公务卡刷卡记录,是否附票据真伪查验,以保证投单的有效性。

    2.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每日开箱取出报销材料后进行预审,如有要件不全或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将及时通过工大财务群(236793872)、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销人补充资料或取回重办。预审合格的直接办理相关核算结算手续。

    3.如有业务不明确事项或特殊事项,请提前到计划财务处咨询,或电话联系各单位对口服务会计(具体对口人员可在计财处网站查询)进行业务确认后再办理,以免退回重办。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发票抬头信息不齐全或不准确,未使用新的纳税人识别号。

    2. 报销购买商品和服务金额达到5000元的需要附合同。

    3.差旅费报销重要事项

    (1)住宿费发票除上述基本要求外,需开具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右下角备注栏注明几人几天。

    (2)一张报销单中有多人出差并使用多张公务卡的,须注明出差补助计入相应公务卡号,未标记的,视同默认补助计入排序第一的公务卡中。

        (3)出差人含本校在读学生的,如需给予学生出差补助,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差旅审批单上单独注明,未注明的视同不给予学生出差补助。

   (4)差旅审批单应为事项审批,审批人签署时间不能在出差时间之后。从事业预算经费报销中层干部正职人员差旅费需要分管校领导签批差旅审批单。

       (5)省内自驾车出差需附路桥费、加油票据、城市间交通费(高铁、城铁、汽车)网上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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