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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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城多处个人所得税申报和12万个税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1-05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及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可以申报2017年全年同城多处收入个人所得税和进行12万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2017年在武汉市超过一家单位取得收入的教职工均需申报同城多处收入个人所得税。

请满足条件的教职工自行核算校内收入和其他单位收入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计算表,持身份证到洪山区地税局申报税款。请携带在学校及其他单位的收入明细纸质版,到洪山区税务局由税务管理员指导填写后申报。

校内收入查询路径:计划财务处网站-查询服务-账务查询-网上查询系统-个人收入-教工年度收入汇总,注意“查询年份”选择2017年,将该页面信息全部保存打印。

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纳税人年度终了3个月内,可完成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从2018年开始,相关税务部门提供了几种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的查询、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纳税人完成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方式和路径,具体如下:

1通过官网查询和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或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hb-l-tax.gov.cn)的电子税务局链接,选择自然人注册,并采用“普通登录”方式,在“个人税费缴款信息查询”中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或通过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上的“个人网上办税平台”链接或直接输入“湖北省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网址,注册登录后在“纳税清单查询”中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同时,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也可通过上述网址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模块自助完成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2通过手机APP查询。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APP,在“我要查询-纳税信息”模块可以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     

3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和申报。关注“湖北地税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办税服务-便民办税”进入“个人网上办税平台”可以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年度终了3个月内也可在“办税服务—12万元申报—纳税清单”模块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纳信息,同时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可通过“办税服务—12万元申报—申报管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模块自助完成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4通过地税机关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查询和开具。纳税人可持个人二代身份证件,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上自行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和开具完税证明。

5通过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开具和申报。纳税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税信息和开具完税证明。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各教职工核查申报。

我校税务管理员:黄倜主任  联系电话:87398790

缴税地址:洪山区地税局7楼一所(名都花园康家建材城旁)

     综合管理办公室:关老师    联系电话:81349401

     附件:个人所得税计算表及填报说明.xls

                         计划财务处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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